早上醒來, 我發現自己變成了一個女生...[遙控器另類續篇版] 63


. “小浩浩?你想我了啊。”斯莉莉聽起來還在睡夢中,撒嬌地說。

我心裡這個氣啊,你丫不是會御氣千里麼?你的美女徒弟被關起來。你還有心睡覺吶?好吧,我更願意相信她是個江湖騙子。

“師傅,我被警察叔叔給抓了。”我小聲說。

“讓你瞎折騰,活該唄。”斯莉莉翻了個身,聽聲音好像趴在了床上。

“師傅,救我出去吧。”我祈求道。

“這事兒我可管不了,聽說你殺人了?呵呵。”斯莉莉輕描淡寫地說。

“……師傅,這次真的很嚴重,如果被坐實罪證,我可能會被判終身監禁的!到時候您臉上也不光彩啊!”

 “你坐牢關我神馬事兒?你報你紫陽門身份了麼?”

 我搖了搖頭,她當然看不見,我有點被關傻了。隨即說:“沒有,怕丟師傅的臉。”

 “算你小子還有良心,放心吧,師傅會想辦法的,最多關個三年五載就放你出來。”

 “靠!三年五載?!您不是國氨部的嘛,想想辦法嘛師傅,求您啦師傅!”我苦苦哀求。

“呵呵,你開槍殺人的時候怎麼沒想你師傅呢?等消息吧。”說完,斯莉莉掛了電話。

開槍殺人?她怎麼知道我開槍打死人了?!

我掛了電話,陷入沉思。

咦?突然想起一張美麗的面孔,我要不要給高芷琪打個電話?她爺爺可是中將。興許……不行,在金陵大廈門口,她爺爺提到紫陽門都滿臉堆笑,我一提斯莉莉的名字,他馬上放人,說明紫陽門在朝中、軍中的地位確實非常高,既然師傅已經答應救我,我就不用再多此一舉了吧。

門外又傳來腳步聲,很重,似乎是兩個人,停在了不遠處小聲聊天。我把手機藏在身後等了一會兒。他們還沒有離開的意思,可能是來看守我的。我脫下背心遮擋著手機發出的微光,給姚娜娜發了條信息:我是格格,我要是坐牢了,你得給我送飯吶。

發出去之後,關機,拆下電池,又用背心包著手機,折斷成兩半,連同電池一起,分別丟進了水溝裡,又尿了泡尿。十幾分鐘之後。固定時間的沖水聲響起,手機殘骸被沖進了下水道,我穿上背心,蜷縮在地上,漸漸睡著。

醒來時天已經亮了,從陽光高度判斷。應該是早上九點多鐘。

我是被門口的嘈雜聲驚醒的,一片亂糟糟,甚至還有一聲槍響,肯定又是青馬堂的兄弟們來鬧事,這只不過是一個派出所,警力應該不是很多,要是市警局,兄弟們也不敢來衝擊。

槍響之後,門口消停了下來,沒過十分鐘,鐵門被打開,我再次被帶出來,不過這次沒有審訊,而是直接被帶上警車,送到了一個看起來浩然正氣的灰色建築前。

是法庭!



尼瑪,這麼快就開庭?我尼瑪連律師都沒請呢!

不過這個問題顯示不用我操心,進了法庭之後,我發現在被告人辯護律師席位上,已經坐著一個中年男人,頭上戴著白色的打卷頭套,穿著黑色的袍子!

原告席上,坐著一個留著長頭髮的年輕男子,這貨是誰?

法庭裡沒有媒體,觀眾席(還是陪審團,對不起我沒進過法庭)上也是寥寥無幾,都是生面孔,沒有光頭黨,但也沒有青馬堂的兄弟。

坐進被告席之後,三個法官進來,分別落座。旁邊一個工作人員宣讀了法庭紀律,因為房間里人很少,聲音迴盪起來很瘆人!

那個工作人員宣讀完,轉向坐在中間那個法官:“報告審判長,原告吳亞軍及其委託代理人,被告白格格及其委託代理人均已到庭,法庭準備工作已經就緒,可以開庭。”

 那個法官拿起小木鎚敲了一下:“現在核對當事人,首先由原告向法庭報告你的姓名、年齡、民族、出生年月日、工作單位、職務及家庭住址。”

 對面那個原告青年 ​​起身,低著頭說:“吳亞軍,漢族,2000218生,香楓鎮居民,現住中原省棋縣香楓大道10號。”

 香楓大道,不就是光頭黨圍堵我們的那條街麼!

審判長又讓原告律師自我介紹了一下,然後問我同樣的問題。

“白格格,滿族正黑旗,2004104生,青鳥人士,現在黃翔學院就讀。”應該這樣介紹吧?

我說完之後,審判長看了看其他兩個法官,皺了皺眉,難道我有講錯麼?

他又問我的辯護律師,律師介紹了一下,是本地人,我不認識,我看了他一眼,他也看了我一眼,目無表情。

“原告對出庭人員有無異議?”審判長問。

“沒有。”

 “被告對出庭人員有無異議?”審判長又問。

“有。”我趕緊說。

“請講。”

 “他是誰?”我指著原告問,“我不認識他,還有,我犯了什麼罪?為什麼我之前沒有見過我的律師?這符合規矩嗎?還有,作為被告,我連我因何、何時站到這裡都不知道,你們這是不是黑法庭?!”

 “噹噹當!”審判長連敲了好幾下錘子,“被告,請注意你的言辭! ”

 “請回答我的問題,謝謝。”我客氣地說,這是法庭,正規地方,不能說髒話罵他。

“這不是你應該問的問題,”審判長向一開始說話的那個工作人員眨了下眼睛,工作人員拿起桌上的一支筆,按了一下,可能是停止錄音了。

“當!”審判長又敲一下,“現在宣布開庭。”

 草,才開始啊 ​​

“中原省合璧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適應普通程序,公開開庭審理白格格涉嫌殺害吳冠軍一案。”

 吳冠軍,吳亞軍,原來原告是被害人的弟弟。

接下來,審判長又說了一堆廢話,然後請原告律師提出訴訟請求。

原告一直低著頭,由他們的律師全權代理,律師控訴我的罪行之後(槍殺那個光頭黨成員,就是我頂在腹部開槍的那個傢伙),提出兩點,經濟方面,要我賠償原告貳拾萬元各種費用,刑事方面,希望依照新刑法,判處我無期徒刑。

奇怪的是,他描述的案情,跟當時的實際情況完全不符,根本沒有提及雙方械鬥的事情,而是說我在街上與吳冠軍因為瑣事發生口角,繼而開槍射殺了吳冠軍,當時吳亞軍就在吳冠軍身邊,案發後,我棄槍逃走,於次日清晨被逮捕歸案。人證有吳亞軍,物證有帶有我指紋的槍(槍確實在現場),以及吳冠軍的屍檢報告。

“現在由被告方答辯。”審判長轉向我們這邊。

“完全在胡扯!”我剛開口,就被身後的法警一警棍戳在了后腰上,疼的我差點背過氣去!

“請被告方代理人進行答辯。”

“原告方所陳述屬實,我沒意見,答辯完畢。”我的那個律師起身,說完就坐下了。

“尼瑪!你是誰派來……”我衝那個律師怒吼!

話還未說完,後脊梁骨又是一警棍,我當時就癱軟下去,不過法警馬上夾住了我的胳膊,讓我動彈不得!

好吧,我不說話了。

之後是法庭質證和法庭辯論,輪到被告方發言,我那個煞筆律師從頭到尾就四個字,我沒意見。

整個過程中,陪審團的人也都沒有發出任何聲音,都跟木魚一樣地看著,倒是那個工作人員,時不時拍幾張照片。

“我宣布,被告人白格格涉嫌故意殺人罪、非法持槍罪,證據確鑿,罪名成立,兩罪併罰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本庭本著法律從寬處罰的原則,不接受原告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訴求。下面宣布閉庭,把被告人白格格帶出法庭。”

 “等下,我只說一句話。”我有氣無力地說,好像戳傷我的肺了,呼吸有些困難。 

但審判長好像沒聽見似得,咚地敲響法槌,起身準備離去。

“在場的每一個人,你們都給我記著,”我咬牙切齒道,“我記住你們所有人的面孔了,我會讓你們付出應有的代價……”

 背後又是一警棍,我眼前一黑,昏死了過去…… 



下一回在底下 ⇩⇩⇩⇩⇩⇩⇩⇩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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